苏建招〔2015〕29号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的《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建市综函〔2014〕164号)现就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