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已于2012年4月25日由最髙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3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