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党的领导 坚持依法任免——吉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回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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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任免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实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主要形式和手段之一。自1998年换届后,省九届人大常委会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1人次。其中,决定代理职务2人,补充任命12人,补充职务2人;批准任命12人,任命208人;接受辞职19人,批准辞职1人;批准免职3人,免职1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