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因环境污染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由于环境污染致人身损害的致害因素及其损害后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此类的案件处理具有一定难度。具体而言,“致伤物”是通过环境介质作用于机体,掩盖了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对网果关系判定会产生一定难度。
中国人大
2017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