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改委提出完善股份制试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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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改委生产司副司长贾和亭提出,股份制试点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需从以下六个方面予以完善:一、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一些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国务院已选择全国百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各地也选择了二千多家企业进行试点。二、按公司法要求对已有股份制企业进一步进行规范。例如公司法实施前以“走向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公司,符合公司法中股份公司条件的可转为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符合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可转为有限责任公司。三、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开展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职工股不转让、不交易,只分红,利大多分,利小少分,把职工的利益与公司紧紧捆在一起。四、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