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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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扩大为进一步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推进我国利率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0月31日开始扩大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将由现行的10%扩大为20%,最低下浮幅度10%不变;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为50%。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10%不变。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这次利率改革不涉及存款利率,所有存款都要坚决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根据企业贷款数额、信用级别、资产负债比率、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