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衔接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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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部门间在饮用水水源地确定和保护区划分方面缺少有效衔接.水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清,导致了水源管理效果不佳,水源地是否纳入保护区缺少准确定义等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进行分析,认为水务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区监管,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属地制定水源地名录,环保部门按照名录、技术材料和技术参数组织划分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