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票据丧失的权利救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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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所表明的金钱债权,以票据为其表现形式,丧失票据,就无法主张票据权利.《票据法》为维持票据的安全性,维护票据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和促进票据的使用,特别规定了票据丧失后的救济制度,使失票人有最后的,但是十分可靠的法律保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