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教学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理论体系,至今尚未建立起来,作者认为这一体系应包括《腔词关系学》、《宫调学》、《曲牌及板式结构》、《民族多声部写作》、《民族乐队乐器法》等五门课程。前三门应为中国音乐学院所有专业必修的理论课,后两门则应当是作曲系的专业课。本文论证了开设前三门课程的必要性,并设想了它们各自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
中国音乐
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