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导向对高职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分析了就业导向下的高职法制教育效果的现状,发现现有的高职法制教育不符合就业导向的要求。要改变这种状况,应做到:以学生为中心转变教学理念、针对就业需求明确教学目标、以“必需、够用”为原则整合教学内容和基于工作过程合理运用教学方法。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