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经济概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6-16
/ 1
为贯彻落实"抓大放小"、"择优扶强"的战略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在1996年选择了512家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前景且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作为重点培育的大企业。根据动态管理的原则,国家经贸委在1999年对重点国有企业名单进行了调整,补充了非国有优强企业,并改称为"国家重点企业"。这520家企业分布在26个行业和除青海、西藏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大多数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工业企业。虽然重点企业数量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0.3%,但资产总额占54.9%,销售收入占42.7%,实现利税占45.2%,实现利润占48.3%。可以看出,它们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骨干,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