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宪法权利未能得到司法保障、宪法对其法律特性的偏离是中国宪法的实然景观.其法律制度根源在于主体公法权利的原则(制度)未能确立.中国宪法对其法律特性的回归意义重大.其回归之路在于市场化导向的制度创新.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