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瑕疵设立之人格承认制度的比较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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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和现代美国对瑕疵公司之人格均采取原则承认主义的态度,此系在调和交易之安全性和效率性原则时,偏重考虑效率性原则并贯彻企业维持理念的结果。在我国,并无类似于英美法系的公司瑕疵设立人格承认制度,从维护交易效率的角度出发,兼及考量企业维持理念,有必要借鉴英美法系的立法经验,检计我国现行立法之不足,明确以立法方式有选择地承认瑕疵公司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