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为民的深刻内涵与实践指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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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一精辟论断意蕴十分深刻,对于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执政兴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具有鲜明、重要和深远的理论指导意义及其实践指向价值。一、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宗旨和人民意愿的根本体现  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工人阶级政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认为人类社会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归根结底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早在150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这部马克思主义的不朽著作就曾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总是不懈地为无产阶级以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人民的根本利益同社会的前进方向相一致,人民的意愿代表着时代的精神,反映着历史的潮流,决定着社会前进的方向。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否满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