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量刑情节并存的法定刑升格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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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漏洞,无法达到逻辑上的自洽。从实证考察、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角度考察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在满足《解释》第2条犯罪成立要件之外,存在多个量刑情节并存的情形,可以纳入到《解释》第4条的范畴,将其认定为“有其他恶劣情节”,进而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