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法同居概念的不当与完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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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作为一个法律概念被提出并被引入我国现行的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规定和制度,最早可见于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非法同居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婚姻制度不承认事实婚姻之后的产物,是对未经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一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