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认定要结合管理人主观上的管理目的、客观上的管理行为以及是否违背本人的意思等因素综合予以考虑。对于无因管理制度中受益人的确定,应作限缩解释,应以确定为本人为原则。而对于管理人要求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作适当扩张解释,不必拘泥于积极损失。
判例与研究
201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