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做出对华荧光增白剂反倾销终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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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华荧光增白剂反倾销终裁,认定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95%,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为64%,所有其他涉案企业为109%。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拟于2012年4月24日做出本案损害终裁,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