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苏、山东三省印发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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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江苏、山东三省先后制定并印发了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