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分三个部分:一、提高对增加农业机械化投入的认识二、多渠道增加对农机化的投入乡(镇)集体提取的建农基金的20%,以工补农以工建农资金的30%;村提留中公积金部分每人每年提取不少于5元,用于补助本村农民群众或集体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和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及新机具的示范推广。继续加大各类农业专项资金应用于农机的
江苏农机化
1999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