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公民的上访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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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一国企领导“不干净”,某职工偏爱多管闲事,但县领导又给“兜”着,无奈,这名职工有空就越级上访。企业领导人“忍无可忍”,以“长期煽动闹事”为由将其“解除劳动关系”……最终,“纸”没有包住“火”!某县某企业一百余名职工准备集体上访,县里某些官员认为这样对自己“太没面子”,便想出一招来“意思意思”——在职工动身上访前数小时,将其中一名“上访积极分子”关进拘留所,并处“劳教一年”,理由呢?当然不好明说啦,只好扯上该职工曾与他人有过一段民事纠纷的往事,说是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