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系列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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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三、关于基本法委员会问题基本法委员会实际上是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桥梁,也可发挥缓冲作用,因而基本法委员会结构完善,运作成功,对于一国两制的实现,将起关键作用。征求意见稿的注释1988年4日颁布的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门以注释中“注二”的形式,较全面地提出了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专题小组关于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