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子公司诉宝洁公司侵犯计算机字体著作权案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学界对此案引发的法律问题认识不一,不同观点针锋相对。笔者发现,此案争议焦点集中在著作权法基本问题上,计算机艺术字体是否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计算机字体是否具有独创性和审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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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