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演进的逻辑与哲学面对“事情”本身的诸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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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同学科都有自身特有的处理或判定的“事情”(对象),哲学特有的存在方式及其判定方式就在于其对“事情”处理方式的特质性。概括地说,哲学要面对或判定“事情”的类型和方式有其独特之处。从西方哲学的历史演进维度透视其面对的“事情”判定方式可以界分为3个判定“事情”的阶段(方式),即古典哲学对“事情”本身(世界)的本体论建构、近代哲学对“事情”本身(世界)的知识论抽象与现当代哲学对“事情”本身(世界)的整体性还原。对“事情”本身的本体论建构以概念和逻辑的抽象为预设前提,所追求的是一个与现象世界根本有别的完整的“神”(本体)世界,因而造成世界的二重化;对“事情”本身的知识论分析虽然使哲学的指向发生平移,但由于其蕴含主客分离的内在逻辑,并以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理解关于“事情”的知识,使得“事情”本身失去了原初蕴涵的完整性特征;当代哲学对“事情”本身的整体性还原,其立足点在于超越世界的二重化和自我与对象的二元对立,试图在返回“事情”本身的过程之中呈现出本真的“生活世界”。正是在这样现实历史的背景下,才能从历史的根基和现实的条件方面深刻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实质。马克思哲学从现实的感性活动基础上出发,恢复了哲学应有的判定“事情”本身的原初方式,使哲学在真正意义上回到了“事情”本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思想战线》 2010年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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