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审配合的价值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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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审计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其实质上是政府的内审部门,行使的是内部监督权,而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行使的更多是一种外部监督权。探讨检审合作的根本价值就在于如何实现两者的内外配合,双剑合壁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两家监督机关的最大效力,实现双方履行职务的双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 2008年5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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