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下的金融自由化与资本账户的放开并非等同.GATS允许成员方有选择地进行金融承诺的特点为成员方通过对金融自由化政策的科学管理来实现金融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条件.不同服务提供方式和不同部门的自由化对金融稳定具有不同影响,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在国内建立商业存在(但不过分限制其业务经营)、覆盖范围广泛的金融自由化通常对金融稳定具有良好的效果.这一研究视角及结论为我国管理金融服务政策提供了有用的分析工具和有益的借鉴.
出版日期
200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