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中的预告登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预告登记源于普鲁士法,比较全面地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德国预告登记为中心的制度比较揭示出,在物权公示原则的大前提下,预告登记旨在保全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请求权,它融合了物权和债权的双重特性,与登记公信力、本登记、异议登记等构成了密不可分的制度同一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5年1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