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全过程参与村庄规划——以《上林县澄泰乡大坡村村庄规划》为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摘要2008年《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第一次将公众参与列入国家法律中,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法定地位。本文以对《城乡规划法》中公众参与的阶段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切入点,提出村庄规划必须构建一套村民全过程参与的规划体系,有利于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出处 《基层建设》 2019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9年11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