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需处理好四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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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项全新的事业,构建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需要处理好四大关系:一是担保机构与政府的关系,实现政策性引导、市场化运作、可持续运营;二是国家担保机构与地方担保机构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完整的担保、再担保体系;三是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关系,建立风险共担、平等互利、信息共享机制;四是担保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系,聚焦主业、扎根基层,确保享有信息优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农村财经》 2017年7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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