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证服务 化解继承登记风险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14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对所提交遗嘱等材料不再要求强制公证。2016年6月《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细则》,设置了非强制公证下继承登记的申请材料要求。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废除了继承登记强制公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公证》 2018年6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