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设立犯罪人刻画机构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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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进我国犯罪心理画像的研究与实践,应效仿龙博罗梭与雷斯勒、道格拉斯等人的研究途径,即对监狱中各类罪犯尤其是重刑犯进行生理、心理、行为、现实状况、人际关系、既往经历、创伤体验等信息的收集与统计。类推于我国,就是充分发掘和利用好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集中这一优势,变看守所单纯“仓库”身份为“仓库+图书馆”;变监管民警“保管员”为“保管员+研究员”。为此,建议在看守所中设立犯罪人刻画机构,其下设访谈与分析、勤务、外联三个部门。
作者 陈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犯罪研究》 2016年6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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