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现场的物象表达及其视觉“修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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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的记事、表意和叙事,除了通过语言和文字来实现,还可以通过物象或图像来实现。用物象和图像作为媒介,通过象形、指事、形声、会意等视觉“组词”和谐音、形容、比喻、象征等视觉“修辞”手段,形成具象的可视符号进行远距传播和错位传播,是历史和民俗中最具“艺术”精神的文化遗产。这种物象表达方式积淀在一定的文化系统或人群(如无文字民族)中,形成种种具象的甚至艺术化的形式结构及“修辞”方式。人们以物为信,用物象来借喻或象征,约定俗成地共享某些可表达、可解读和可传播的视觉语汇,并渐渐固化为相应的认知习惯和符号化系统。直到现在,即使是已经使用文字的人群,物象表达仍然是在某些场合通用的信息传递方式。和身体、动作、图像、空间等一样,物象表达的丰富视觉语汇及其修辞方式,是视觉人类学关注的人类视觉表达行为之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族艺术》 2015年4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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