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院:调解结案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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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林县检察院侦监科日前成功调解一起挪用资金案件,促使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促进恢复企业生产。2010年10月,上林某公司股东内部发生矛盾,导致公司停止生产。2011年11月16日,上林县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公司股东李某进行立案侦查,2012年8月2日,该案移送至上林县检察院侦监科。出于对该案案情的慎重审查和该案对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影响考虑,侦监科将该案先后提交院检委会、南宁市检察院侦监处、南宁市政法委的讨论,认为李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认真审查,上林县检察院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南宁市检察院对该决定作出了维持原存疑不捕的复核决定。
作者 韦凤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3年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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