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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网络色情、暴力游戏等不良信息的监管涉及到言论自由、隐私权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博弈,重视言论自由的美国、欧盟主要依赖分级制度来达到行业自律、提升社会文化的目的,韩国、新加坡则更多地依赖国家制定法律,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社会秩序、公共道德等因素来限制言论自由。因此,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不良信息的侵害,需要具体考量每个国家的政府监管模式、法律文化、国民思维等。

  • 标签: 网络色情 网络暴力游戏 未成年人 言论自由 权益保护
  • 简介:当前,碎片化信息已成为社会生活中新媒介环境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形式和属性等各个方面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都具有不小的影响。这些影响有积极的部分,也有消极的成分。从积极的影响来看,新媒介环境下的碎片化信息为青少年提供了快速获取大量知识和信息的新途径;其传递的双向性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其多元性为青少年看待问题提供了多个角度和多种解决思路。而从消极的影响来看,其产生的亚文化与学校道德教育的伦理指向产生了断裂;其不当内容会对处于青少年叛逆期的价值取向推波助澜;其多元性会使青少年价值观在困惑中徘徊不定。通过新媒介环境下碎片化信息对青少年价值观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影响的探究,进而引申出: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引导应注重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融合统一;对消除碎片化信息的消极影响应标本兼治,即注重社会管理的同时更注重青少年新媒介素养能力的培养;对青少年价值观的教育应开始注重以教育需求带动科技创新的理念等三个方面的思考。

  • 标签: 新媒介环境 碎片化信息 青少年 价值观
  • 简介:网络色情信息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对普通学校未成年人、未成年犯及其家长与老师大量调研数据的基础上,分析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色情信息的内容、途径、接触后的心理反应及处理方式等问题,了解网络色情信息对未成年人在学习、心理、道德品质及性犯罪方面的危害,分析网络色情信息泛滥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社会、家庭与未成年人自身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治理对策。

  • 标签: 网络色情信息 未成年人 治理对策
  • 简介:党的十九大召开在高校青年学生群体中产生强烈反响,多地掀起学习讨论热潮。本文选择江苏和陕西部分高校校园网络信息传播平台,围绕十九大会议召开前后特定一段时间内大学生网络关注点展开剖析,借助ROST内容分析工具揭示所提取的主题及留言信息取向,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总结。

  • 标签: 十九大 大学生 网络关注 内容分析
  • 简介: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大格局下,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指引推动下,由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而产生的新经济,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绿色经济、开放经济、共享经济和数字经济.

  • 标签: 信息化 经济带 质量发展 李毅中 部长 工业
  • 简介: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与之相伴的急剧社会转型,我国青少年社会化问题开始出现了大量新情况,而电子游戏、偶像剧及电脑等的出现,尤其是近些年来迅速普及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随之遍地开花的网吧,更加剧了这一过程的复杂性。本文是对内蒙古两城市青少年的抽样调查,对比分析了网络对边远地区汉族和蒙族青少年社会化(道德认知、价值观念、行为倾向和交往能力等方面)的影响程度。通过汉蒙比较,整体反映出无论是汉族或蒙族青少年都随着接触网络时间的延长,网络对其社会化影响显著,而且严重冲击青少年社会化的传统途径。

  • 标签: 青少年 网络行动 网络痴迷 社会化转型
  • 简介:加强信息传播领域的一些前沿性的观察和思考,反映了青年和青年工作者对社会发展前沿问题的敏感。2009年3月,我在中央党校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开学典礼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党对干部的六大基础工作能力的要求中有一条就是知晓信息传播的威力、控制信息传播的效果。我在现场听到这个说法之后有所震动,因为在党的高级领导讲话当中,把运用媒体公开信息的能力作为执政能力的组成部分,反映了党对信息传播与社会发展进程关系的深刻认识,同时验证了新闻传播专业工作的意义。

  • 标签: 信息传播 社会运行 发展趋势 互联网 社会发展进程 青年工作者
  • 简介:<正>冷战结束后,美国中止星球大战计划,1993年提出了建立“国内信息基础设施”(即NII,俗称“国内信息高速公路”)计划,1994年3月副总统戈尔在国际电信联盟(ITU)大会上宣布建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俗称“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倡议。倡议提出后,美国“20世纪基金会”(TwentiethCenturyFund)召集全美著名大学(如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

  • 标签: 全球信息高速公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国际传播 实施战略 美国政府 国际法
  • 简介:对于披露涉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一般认为其重要价值在于保障公众知情权以及起到警醒社会成员的一般预防作用.同时,当前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报道工作已有相关的自律规则,如对未成年人使用化名、隐去重要个人信息等等。然而,从当前发生的犯罪来看,涉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信息披露则缺乏相应规范,而且存在着该不该披露、披露多少等争议,从犯罪心理学以及犯罪实证研究角度来看,对涉未成年被害人的极端恶性案件进行广泛、详细披露或报道会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即强化同类潜在犯罪人的内心犯意和行动欲望.因此,应当以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价值取向,在公众知情权与未成年人权利保障二者之间,应当选择保障未成年人,其保障的重点则是案发后的案情通报阶段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有关案件细节不被披露,以合理限制公众知情权范围的方式,建立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信息披露规则,以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 标签: 未成年被害人 信息披露 负面效应 公众知情权 儿童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