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制定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