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省森工国有林区是国家重要商品林基地之一,建国以来至1988年底,共为国家生产木材4亿m~3,上缴税利74.5亿元,等于国家同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33.14亿元的2.25倍。长期以来,由于受"左"的积习影响,经营指导思想和某些经济政策的失当,积累了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近几年来,我们围绕革除"三单一大"(单一全民所有制、单一计划经济、单一木材生产和大锅饭、铁饭碗)的弊端,以"一下三上"(调减木材产量,上营林,上综合利用、上多种经营)为发展战略,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为缓解森林资源危机、企业经济危困,做了一些积极的工作。但是,由于长期过量采伐、粗放经营所造成的"两危"局面很难在短期内摆脱。为了彻底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在深化林业企业改革中,必须把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上。
简介:法律的效能取决于其法律设置是否契合于自身的法律目标。自诞生至数次修订,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目标一直是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在法律模式设置上,该大气法承继了传统的不法惩罚模式。然而,在大气法律关系中,政府与个人容易以“惩罚不法”交易“非法行为”;并且,即使所有个体都守法行为,依然不一定能实现高质量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结果。因此,不法惩罚模式并不适合大气法,应当以更为合适的环境质量目标模式进行代替。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是赋予地方政府以具体的大气环境目标,而将个体行为的规则设置与具体调控交由地方政府实施。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消灭了义务人与执法者“交易”的空间,在个体行为调控上更为有效与科学,并且在现有的环境法律设置中已有雏形。所以,应当从大气法的法律理念、法律设置与政府责任等多方面贯彻环境质量目标模式。
简介: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