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行为理论是《民法总则》的核心内容,法律行为规范体系的完善也是我国《民法总则》的主要任务之一。文章结合法律行为理论,对于新通过的《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规范体系进行了较为详细述评。认为我国《民法总则》在法律行为的定义、基本价值理念、意思表示之实施与生效、法律行为之效力体系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指出我国《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之规范体系尚需进一步斟酌与完善的地方,主要包括法律行为之术语的选择、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完善、单独虚伪表示之增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意思表示之效力的细化、法律行为之效力体系进一步优化等方面。最后提出了具体完善的方案,以期对未来《民法典》分则编的制定及总则编的再完善有所帮助。
简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如何体现消费维权的社会其治?《消法》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