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有关概念的理解和认识我国高校后勤改革,经过十年的实践,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十年中,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1980——1983年的起步阶段,主要是单项、单科承包阶段;第二阶段,即1983—1987年的推行多项承包阶段;第三阶段,即1988—1990年的多种形式承包及全而金额承包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也可以说是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阶段。在上述三个发展阶段中,有着一个逐步深化,不断完善的过程,其成果是显著的:——坚持了"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为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保证了高教事业发展,为高校创造良好的政治局面,稳定高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高校后勤管理系统的改革,稳定队伍,提高效益,减轻高校负担起到了推动
简介:摘要近年来,教学导入在初中音乐课堂活动中的重要性正越来越彰显出来。本文主要介绍了教学导入这一方式在初中音乐教学中的应用背景、现状以及对初中音乐课展开教学导入活动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的一些音乐教学导入方法作了几点讨论。
简介:对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年度收录的517份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的民事判决文书进行案例实证研究,分析其地域、学段、时空、类型、审级等特点,研究发现:司法诉讼中,学生伤害事故绝大多数是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认定中适用"中等"客观标准,学校担责数量多,比例比其他责任主体高,学校需履行维护学校公共安全、预见注意等职责,甘冒风险可以成为体育伤害案件中的有效抗辩,法律适用主要援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错误。应从立法、司法、选聘法律顾问、家校社会联合等方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简介: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类型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应属公司法人。营利性民办学校与一般公司最大的不同在其公益性特征,但现行商事法律规范却无法体现出这一特征上的差异。较一般公司而言,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在商事组织法与行为法方面适用更加严格的特殊规定。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之间,在诸如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终止事由、终止清算程序等方面还存在规范冲突。在法律适用上,应当通过法律推理与论证,既要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终止活动中一系列的法律适用依据,又需对其中仍旧存在不合理规范缺陷加以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