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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经济法实施主体既要有主动制止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能力,也要有规制经营者和政府的能力。传统的三大诉讼程序也存在不足,难以满足经济法实施的需要。司法权的不足和行政权的优势决定了经济法必须创新实施体制,建立以行政监管为主,公益诉讼为辅的市场规制法实施体制。当下以行政为主的宏观调控法的实施体制,有违自然公正原则,难以实现宏观调控法的立法目的。宏观调控法的实施必须摒弃行政实施模式,在政府之外构建实施机制,以现行法律基础为基础,归纳和研究经济法的实施模式

  • 标签: 经济法实施模式 行政实施 司法实施 体制创新
  • 简介:十九大报告立足人民利益,明确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重要举措。实践中,囿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资源等多样因素,我国刑法治理模式的工具色彩仍然较浓,难以契合新时代社会治理要求,严重掣肘我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亟待依托十九大报告共建共治共享精神变革刑法治理模式。具体而言,"共建"精神要求刑法治理方式从"强调刑罚威慑效应"转型"多元手段协同治理";"共治"精神要求刑法治理功能实现从"‘威慑+惩罚’型的被动守法"转向"‘认同+合作’型的主动守法";"共享"精神要求刑法治理理念从"工具主义刑法观"转变"人本主义刑法观"。

  • 标签: 共建 共治 共享 刑法治理
  • 简介:为了促使河长制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得河长在河流治理中的职权于法有据,针对河长制进行立法的必要性便由此彰显。通常而言,河长制立法有两种主要模式,一是对河长制进行专项立法;二是在其他立法中将河长制入法,此两种立法模式各具优劣,且在实践中均有采用。为了保证河长制立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对河长制进行立法时应当分析并解决相关的难点问题,包括合理确定河长制的立法层级,实现河长制立法与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以及科学安排河长与行政部门的职责。

  • 标签: 河长制 立法 生态保护 环境治理 水资源保护
  • 简介:当前,我国政策与立法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实际上是大力提倡公权力主导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模式,对社会力量融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秉持谨慎态度,法院职权主义适度强化,需要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能动,未来的走向是,促使私人执法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模式从理想走向现实。如何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组织与能力的建设,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转变环境司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保护理念,合理平衡生态利益与物质利益的关系,强化环保法官独立性,改良环保法官考核制度,提高审判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法官与专家陪审员相结合的组织模式,建立环境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和调整环保司法组织,适时建立生态环保法院,比目前机械的设置环境审判组织的所谓环境司法专门化要内容丰富得多。

  • 标签: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司法模式 司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