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7年我国大多商业银行通过股权融资、发行次级长期债、国家注资等方式实现了《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的达标,但其资本构成、资本充足率及银行风险控制仍存在较大问题。应通过降低风险资产,拓宽业务空间,提高赢利水平,增加内部积累能力,加强金融监管法律规范的实施,做好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与外部审计,建立完善的内评级系统,规范信息披露。
简介:我国最近进行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简化了设立程序,从而大大地激励了投资者投资创业积极性,提高了投资效率。但此次改革过分注重鼓励股东的投资积极性,过分强调提高经济效率,却忽视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忽视了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性。尽管修改后的规定包含有维护交易安全的条款,但更利于股东逃避出资义务、转嫁经营风险,且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即使"企业信息公示义务"等配套改革措施也难以防止这一点。为维持经济效率和安全保障之间的平衡,应该至少追究股东上述行为的刑事责任。建议将《刑法》中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扩大适用至所有公司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