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重大结构失衡和必须从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努力实现新的动态平衡的的背景下,本文以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部署的税制结构性改革为依据,得出深化税收结构性改革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新常态,是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结论。在此基础上,从统一税法框架下税收立法权的结构性改革、事权与支出责任统一框架下的税收收入结构性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框架下的税收管辖权结构性改革等三个层面阐述了税收体制制度结构性改革;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阐述了税收实体制度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定位,同时提出税制结构性改革应当包括税收收入侧和税收支出侧两个侧面的改革,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应当将调整税收收入结构与调整税收支出结构同步进行的观点。最后,对分析与调整宏观税负提出三点建设性意见。
简介:8月1日,成都市出台《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分为3大板块,共14条细则。总体目标包括两个方面: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企业降低能源要素成本,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随着《实施细则》的实施,将全面深化成都市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企业享受更多的能源政策红利,将吸引更多企业及项目落户成都,不断提升产业的影响力、带动力、竞争力。
简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也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常态和新阶段中经济社会改革的主战场。改革需要法治的保障,我国各部门法都要主动为改革服务,经济法更应充分发挥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的治本良方;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供给侧管理与需求侧管理的精准高效发力,要求必须加强经济法的耦合;激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除了要发挥民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律的作用,还要发挥经济法主体制度的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完善市场规制法,以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健全宏观调控法,以规范、引领和保障各类宏观调控行为,更好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