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山服务局成立于1998年,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服务经营单位,前身为上世纪60年代组建的万寿山休养所,主要承担着领导同志及中国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各类型会议的接待服务。
简介:租赁企业依据约定接收被租赁企业职工并为其安排工作,职工与被租赁企业的劳动关系处于“冻结”状态,与租赁企业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租赁企业作为事故单位、用人单位兼受益单位,应当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可以参照撤销、破产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由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优先一次性支付十年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机构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长期有效地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法院不应判决工伤保险费直接支付给个人,而应判决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营建秀美山水 创建文明单位 构建和谐西山——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西山服务局
租赁经营时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南召县鑫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南召县水泥厂与樊晓建、南召县鹿鸣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