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国民经济正逐步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但也有一些企业借转机建制之机,采取分立、合资、租赁、承包、破产等各种形式,逃废银行债务,使银行信贷资产存在严重隐患。企业逃废债务的手段及对其审计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无偿、低价租赁企业资产企业将拥有的各种有效资产,如主要生产线、商标等采取无偿或少收租赁费的形式租赁给关联企业。生产及管理人员也采用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转移到关联企业,原企业承担着全部债务,从而实现脱壳经营,达到逃废银行债务的目的。如我们在对某企业延伸调查时发现,企业价值上亿元的资产,除锅炉房、配电室和传达室留在原企业外,其余皆采用无偿或低价租赁的形式交由同
简介:笔者去年参加了工商银行两个省分行的审计,审计的重要结果之一是对银行名义上逾期一年实际上逾期多年的应收利息进行了调整,两行分别调增利润均达x亿元。审计中,笔者延伸了120多户大中型企业,对目前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所了解,深感这种调整实际上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有悖于防范银行风险的初衷。而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有关部门对银行会计实行谨慎性原则认识不足。本文试图从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入手,论述银行会计运用谨慎性原则中存在的问题、负面影响、政策障碍及解决思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构成了我国银行的主体,因此文中的银行一般情况下均是指国有商业银行。1.信贷风险的外部原因第一、融资方式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运行中的资金投入方式经历了根本性的变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将农业部门创造的国民收入,通过价格“剪刀差”集中到工业等部门,又将工业等部门创造的国民收入通过税收、利润和折旧等形式集中到财政,由财政直接投资基建项目和注资于企业;银行只是国家和社会的结算中心,主要承担了短期的、超定额的流动资金贷款。在这种积累和融资方式下,如果投资失败,企业亏损,不良资产可以通过财政核销,其结果只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不可能形...
简介: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银行内部控制包括:组织结构、会计原则、双人原则、对资产和投资的实物控制。我国人民银行在《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指导原则》中指出: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防范风险,完成各项既定工作目标,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相互制约和内部稽核等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近年来,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国各地的商业银行先后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纵观其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将会不难发现仍存有很多亟待完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