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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各国财政趋紧。同时,跨国企业为了扩大利润,通过不同的税收筹划实现避税目标,侵蚀国家税基。全球范围内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国际合作重新提上议程,成为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议题。但是,由于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和规则主导权博弈,国际税收监管合作多停留在双边范围,多边税收监管合作仅在涉税信息分享方面有所进展。主要国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采取的反避税措施呈现出国别差异路径和有限国际合作。究其实质,这些差别路径主要是国内法域外效力的规则和执行力的竞争。本文讨论反避税领域的主要措施,并从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维度分析这些差异路径的形成原因和全球反避税有限合作的法律机理。

  • 标签: 反避税 “返程投资” 698号文 国际税收合作
  • 简介: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蔓延全球、影响深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应以经济发展为关键,促进经济发展应以权利为保障。经济发展权是经济法的基本权利,应当通过理念定位、制度设置来构建经济发展权制度,并配置相应的实施保障机制,从而应对危机、促进发展。在具体构建时,国家经济发展权应以双层剖析为路径,企业经济发展权应以国企发展为突破,个人经济发展权应以促进就业为重点,从而保障国家、企业、个人经济发展权的实现。

  • 标签: 经济发展权 应对危机 制度构建 权利实现
  • 简介:许霆案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一系列问题引发了人们广泛而激烈的辩论。原审判处许霆无期徒刑,确有立法与司法惯例上的因素,但关键是忽视裁判的合理性问题。在我国法治成长期内,一些司法者过分强调裁判的合规范性,而忽视对裁判进行适当情理道德判断,所作的裁判违背社会公众朴素的情感认知,此实质上违背了法律现代化的要求。在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应该以合理性作为司法的中心思想。

  • 标签: 许霆案 裁判 公众认同 合理性
  • 简介:对于单位实施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不能按照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论处,而是应当按照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单位在实施贷款诈骗行为时没有利用借款合同的形式,则应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但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本罪与贷款诈骗罪及其他金融诈骗犯罪最本质的区别。行为人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勾结,共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的,构成想象竞合,应当从一重罪处断。本罪的主要客体是金融交易秩序,刑法应当单独设立破坏金融交易罪一节,将包括本罪在内的相关罪名纳入其中。我国目前单一的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的立法模式存在诸多不足,应当建立包括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修正案、刑法典在内的多元刑法修改模式。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六)》 骗取贷款 票据承兑 金融票证罪 罪刑模式
  • 简介:2007年美国发生的金融危机,导致了美国和欧盟国家的经济下滑、失业、财政恶化和债务危机,但这些只是经济社会表现出的问题。难道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没有相应防范危机的法律法规的制度安排和保障措施?这个问题并不易回答,实践中存在多种因素。如果有,可能是法律法规未能发挥防范危机和保障安全作用,可能是执法部门执行不力,

  • 标签: 金融危机 欧盟立法 改革探讨 美国 评估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07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已经进入第六个年头。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于我国预防洗钱活动的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文章将对基层金融机构在贯彻落实这部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进行剖析,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 标签: 基层金融机构 反洗钱法 误区
  • 简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金融与产业结合的模式,其有效运行需要相应法律制度作为依托和保障。《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从界定产业投资基金概念及其特征入手,在分析了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机制和国内外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管理运营和交易退出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围绕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市场准入、治理结构、有限合伙、税收优惠和退出机制等六个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从制度创新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全书结构严谨,材料翔实,论证充分,观点鲜明,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标签: 产业投资基金 制度创新 结构严谨
  • 简介:金融“资金之用于农业者,即谓之农业金融”。农业金融制度对于农业经济之发展至关重要,正如孙中山所言,中国“东南是收获,不见其丰,西北之荒芜,一如其故,此无他,无特别金融机关以为之融通资本故耳。”近代农业金融制度发迹于西方,我国从清末开始仿行西制,历经北京政府,在南京政府时期出现了较大的发展。

  • 标签: 农业金融制度 南京国民政府 制度文本 地权 史论 宪政
  • 简介:随着后危机时代的来临,在宏观审慎监管理念的主导下,统一型金融监管体制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一种风潮,学界亦对之推崇备至,进而多认为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亦必须走一条以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为导向的统一化道路。从理性角度来看,围绕权力展开的分业模式与统一模式并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之别,对一国而言,只存在一个适与不适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学理研究中,统一模式所引发的权力集中、大量私法公法化等风险,也不得不引起关注与重视。

  • 标签: 后危机时代 金融监管体制 权力配置
  • 简介:信用评级机构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块重要内容,但是目前信用评级机构独立性不强是最主要的问题。原因来自三个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的形成和发展受制于行政力量,发行人付费的模式存在不合理之处以及信用评级市场受控于美资。针对上述原因,在构建信用评级机构独立性框架时,建议中央政府以上海为试点。整合国内信用评级市场、改变监管模式、组建自律机构、遏制外国资本对中国市场的渗透,同时完善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体的信用数据库。设立入门考试等制度。

  • 标签: 信用评级机构 独立性 上海 国际金融中心
  • 简介:民初,大清现行律的民事有效部分,禁止买空卖空;而证券交易所法、物品交易所条例均允许有预警和调控风险机制下的买空卖空,作为交易所内定期买卖的方法。大理院通过解释、判例及其要旨,确立"契约目的不以交付现货的买空卖空无效"规则,并严格界定和适用该规则,实际上驰禁了买空卖空,鼓励交易,放开了中国金融市场。

  • 标签: 大理院 买空卖空 金融市场 解释 适用
  • 简介:一部保障我国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的重要法律──《中国商业银行法》杨海坤1995年3月18日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以后,我国又于5月IO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商业银行法》。这部重要的金融法律已于1995年7月1...

  • 标签: 商业银行法 稳健运行 人民银行 合法权益 法律保护 金融市场秩序
  • 简介: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为金融创新领域法律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功能研究提供了实证材料,金融创新领域法律制度没能有效发挥风险防范和控股功能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法律责任制度安排不合理。完善金融创新领域法律责任制度应包括:重回适度监管的立场,引入风险、收益与责任对称的理念,建立行为~风险~责任的模式,建立金融创新产品加重责任制度,扩大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

  • 标签: 金融创新 法律责任 次级贷款危机 金融监管
  • 简介:SIFIs的道德风险、不公平竞争及负外部性等会导致SIFIs与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故SIFIs监管制度的核心是平衡SIFIs与非SIFIs、SIFIs与金融消费者、SIFIs与SIFIs管理层、SIFIs与SIFIs股东及债权人、SIFIs母国与东道国等之间的利益冲突。平衡的法律路径是重新调整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以实现金融安全、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之间的法价值平衡。危机后的SIFIs监管改革就是围绕上述平衡所进行的规则创新。这些创新启示着我国应基于上述平衡借鉴国际经验完善SIFIs监管制度:确定SIFIs认定规则并课之以特殊义务;扩大金融消费者保护范围并课以SIFIs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以管理层薪酬控制为重点完善SIFIs的公司治理;以金融市场约束机制为重点完善SIFIs风险防范与处置制度;依据合作与对等原则完善SIFIs国际监管协调制度。

  • 标签: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金融监管 利益冲突 权义平衡
  • 简介:我国现行有关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程序存在诸多弊端,如划出方资产减少、对外部债权人缺乏说服力、有失竞争公平、违背公司法理念等。有必要在“资产信用”观的指导下对我国有关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程序进行优化设计,以确保外部债权人不致因国有产权的内部调整而受影响。

  • 标签: 企业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 外部债权人
  • 简介:由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社联合主办、首都政法网协办的第五届首都法学家论坛,于2009年8月27日在北京市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出席论坛并讲话,北京大学副校长、著名经济学家海闻教授出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峰教授等7名专家,

  • 标签: 国际金融危机 经济社会发展 法学家 论坛 首都 中国法学会
  • 简介:法官自由裁量权在两大法系中都是存在的,其在涉外民商事领域的功效尤为凸显。我国现行涉外民商事立法主动或被动地赋予了法官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通过使得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法迈进了一步,但是立法的局限性进步仅仅是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自由裁量权由过去的空洞无序迈向有序。正值我国指导性案例成行之初,借助该契机,在建立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指导性案例体系的同时,实现法官在该领域自由裁量权的突破,弥补和修正立法的不足,也为金融危机等情势提供应对路径。

  • 标签: 自由裁量权 指导性案例 金融危机
  • 简介:有限合伙人针对其持有的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份额,享有合伙份额权,这类似于公司股东针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股权。该合伙份额权是一项重要的个人财产权,具有物权属性,可以准用物权规则。有限合伙人基于该合伙份额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体现了对投资者退出权利的保护和合伙份额交换价值的充分利用。现代金融组织体对传统物权理论提出了挑战,传统物权理论和规则同时对现代金融现象进行解释和回应。

  • 标签: 私募有限合伙基金 合伙份额权 物权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