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国有博物馆作为公益事业单位,其会计核算自2019年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同时财务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文化资产首次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作为流动资产会计要素,并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单独列示,2022年修订的《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明确“文物文化资产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创衍生品、标本模型以及其他藏品”,并规定应将“作为藏品、文物资源资产进行管理的文物文化资产”设立总登记账。因此国有博物馆应建立财务资产管理和藏品管理的有效融合管理机制,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和文物文化资产的管理效益,有力利于盘活文物文化资产,提高利用效率。基于此,本篇文章对会计核算视角下对国有博物馆文物文化资产管理进行研究,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