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县(繇)”的本义是把人头悬挂在树上,引申为一切物体的悬挂。春秋时期晋楚齐等诸侯国出现的“县”,其实是一些诸侯大国处理一些新征服土地的方式,不再把它们分封给子弟或功臣作为领地采邑,而是直接掌控在公室之下,并派大夫直接管理,所用的名词就是“县”,意思正是直接“悬挂”在君主之下的行政区划组织,其性质是直辖性的都邑。这与“县”的本义是密切相关的。西周金文免蓝、元年师蔹簋中的“郑遂”、“丰逯”之“逯”应是“县”的通假字,也是指周王室几个屈指可数的未分封出去的并由周王室直接掌控的直辖性质的都邑,由周王朝直接派人管理的直辖城邑。从性质上说,这种“暹(县)”和春秋以及战国以后的“县”基本是相同的。西周春秋时的“县(繇)”及其假借字“运”“寰”相当于明清时的“直隶”和今之“直辖”。
简介:“华衣衬美人,佳瓶盛芳醇。”我省的茅台酒瓶,独具一格,最富地方特色,备受顾客的称誉。酿造茅台酒之初,并无酒瓶,由沽酒者自备盛器。至清咸丰以后,才有茅台村附近的中华村烧制的口小肚大的陶质坛形酒瓶盛酒出售,有能装一斤、二斤、三斤不等的三种型号。但这种酒瓶体积大,质量差,既不便携带,且易破损,后又改为长方形微扁的陶质酒瓶,每瓶盛酒三斤。直到1915年,茅台酒在巴拿马举行的世界物品展览会上获奖后,名驰中外,销量日增,为适应外运需要,成义荣和两烧坊几经研究,试制成与现在形状相同的圆柱形小口短颈的黄色陶质酒瓶,此种定型的茅台酒瓶,一直沿用到解放以后。1958年,为使装璜美观,曾改为形状相同的白色细瓷瓶,因其漏酒,又改为乳白色的玻璃酒瓶,形状不变。这种酒瓶通入电光后,晶莹璀璨,颇为绚丽,深为人们喜爱,一直沿用至今。它开初由桂林制造,因运费高昂,后为贵州清镇烧制。为降低成本,继建成茅台玻璃厂制成现在的茅台酒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