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区域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群众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者,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者、监督者、评价者和直接受益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广纳群言、广集民智,紧紧依靠群众开展生态文明实践,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实践、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机制完善、社会自我调节和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简介: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决策层和理论界都受到一个理论逻辑的束缚: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搞计划经济,所以中国只能搞计划经济而不能搞市场经济。要破解这一理论逻辑,推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就必须从上述逻辑中的两个前提着手,在“中国实行的是不是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不是必须搞计划经济”这两条路径上进行深入探索。小平同志对此都进行了尝试并不断加以深化。在第一条路径遭遇巨大的政治风险后,小平同志逐渐转向了第二条路径,并借助于改革开放的实践,否定了第二个前提,从而完成了理论创新。虽然小平同志关于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论断回避了资源配置方式的适用范围,忽略了计划手段的运行条件,但是由于论断的简明扼要、直白易懂,加之实践的证明,因而能够为世人所接受。小平同志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破解逻辑困境的过程有着丰富的启示:要敢于解放思想,关键时刻一锤定音;要善于运用智慧,长期谋划慎重突破;要乐于海纳百川,博采众长集为大成;要忠于实践标准,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决策者、理论工作者都可以吸取小平同志这一创新过程中的政治智慧和理论智慧,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的经济改革进程。
简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我国从1995年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以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逐步成为维系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均衡的有效手段。国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自我约束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由于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其协调劳动关系的实际作用和效果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除了我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环境、行为主体、权利保障等因素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有别外,法律规制的欠缺,也是制约工资集体协商持续推进和质量提高的原因。笔者认为,健全的劳动法律制度不仅是工会代表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力武器,也是破解制约工资集体协商难题的重要保障。只有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真正“关进法制的笼子”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才能得以有效推行。一、关于立法层次低、法律规定刚性不足的问题
简介:就地城镇化对本地农村青年的成长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对珠三角G市D区的调查,我们发现,农村青年在就地城镇化过程中经历了身份特征、生活方式和职业发展路径的城镇化转换。就地城镇化一方面促进了农村青年"人的发展",使农村青年借以获得更丰厚的集体经济分红和土地升值红利,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培训,开拓更广阔的职业空间以及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但另一方面,部分农村青年在就地城镇化转换过程中也表现出种种不适应,从而陷入价值认同困境、职业发展困境、社区参与困境和群体融合困境,这些问题越来越成为农村青年就地城镇化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政府、社会的高度警觉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