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发表于1999年5·6期《浙江方志》上的拙作《关于(宁波市志)特点的自述——兼答友人问》,文末说《宁波市志》成功之路,内中有专家指导的结果。讲到宁波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聘请了学识卓著、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魏桥(编审)、陈桥驿(终身教授)等7位专家为特邀编审、副编审。他们在不同阶段,从不同方面施展优势,有力指导,对提高记述层次、志书品位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陈桥驿教授,著述等身、学识渊博,是著名历史地理学家、郦学家,同时又是方志学家。从我主编宁波市志的实践接触,于今年4月4日对陈先生的修志观点和论述,探索捉摸,归纳成六点,征求陈先生高见。4月8日陈先生示复。之后,又阅读了1997年1月杭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陈桥驿方志论集》和中华书局1999年12月出版的陈先生《吴越文化论丛》(各为42万字),我担心原先想到的一些是否会漏主求次,不得要领。考虑再三,为表达自己的想法,还是以这一次来往信件作为主体,插入补充有关内容,原汁原味,比较亲切。
简介:<正>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的民事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注目的成绩,其中《民法通则》的颁布,是我国民事立法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除《民法通则》外,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立法机关还先后颁布了《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民事单行法。国务院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发布了或批准发布了许多有关民事的或具有民事内容的条例或实施细则。因此说,在我国初步形成了以《民法通则》为核心,以民事单行法及大量的民事法规、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民事立法体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众多的规定往往法出多门、各自为政,缺乏整体规划和长远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