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在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是实施,其实施的主要目的为了保障公共的利益,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由初探到磨合再到发展的三个时期。据调查我国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公益诉讼的具体案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这其中也多多少少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公益诉讼案件在我国整体的案件中占比不多,其质量也不高;国家设立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量少,鉴定周期与费用不成正比等。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应当改变原有的机构模式。建立环保组织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保障体制,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资金等多方面入手,保证民事公益诉讼使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能的作用能够发挥更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