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巴泽尔的经济伦理思想是功利的、实证的、动态的、演化的,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在国家层面都是功利主义的,这在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中独具特色。其经济伦理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功利的权利界定,权利是一种处置资产的能力,人本身也是一种资产,交易成本约束决定了权利的边界和权利界定的不完全性。二是功利计算的价值,价值是一种实证主义的客观价值,功利标准提供了脱离于人的主观评估的客观标准,人权与产权的价值可以通约。三是统治者、臣民、疆域构成了国家,统治者和臣民都依据功利计算的结果作出决策,国家成为掠夺者还是保护者的关键在于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集体行动机制。
简介:市民社会正义是一种底线道德权利要求,旨在确保社会成员互不伤害,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马克思从互利、自主和自我实现三个方面对其展开了批判。从互利来看,市民社会的生产领域呈现的是资本财富的增值与工人阶级的贫困,权利与权利相对抗;从自主来看,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商品等物的形式中介发生关系,这一关系呈现为类似自然界的盲目运动规律,物支配人;从自我实现来看,工人在生产领域屈从于资本的强力,受到必然时间的限制,劳动成为谋生手段,人的自我实现理想成为梦幻。在马克思这里,市民社会正义问题不再单纯是个体道德问题,本质上是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交织的问题,是与共同体命运相关的问题,是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相统一的问题。
简介:罗尔斯所说的理性多元论指的是西方当代民主社会各种不同并且互不相容的合乎理性的完备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多元论。他通过西方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从古代之善的主题到当代之正义主题的"主题转换"(它与理性多元论密切相连),以及理性多元论出现的"历史必然"和"进步意义"三个方面有说服力地论证了"理性多元论"是始终伴随西方未来民主社会的不可消除的事实。在此基础上,他采用一种在社会基本结构(政治领域)而非完备性学说中探寻"共识"的方式来解决在多元化下人类如何共存的问题,他的解决方式应该高于那种试图从历史中寻找共识资源或通过建构新的完备性学说来探求共识的做法,因而预示了西方未来政治哲学探求"共识"方式的新的走向。
简介:在当前农民家庭的经济生活实践中,家庭伦理同农民家庭的现代化呈现出了有机的“亲和”关系。家庭伦理是传统儒家伦理在农民家庭中的基本表现,它提供了农民家庭经济活动的基本规范,并赋予农民的经济行动以意义,从而形塑了以伦理为本位的农民家庭经济组织。在这种以伦理为本位的农民家庭经济组织中,农民家庭根据不同成员在家庭中的关系地位和身份角色安排家庭分工,普遍形成了“半工半耕”的家庭经济结构。这使得农民家庭能够充分利用市场机会,合理配置家庭劳动力,以实现家庭收入最大化。同时。这也奠定了农民家庭现代化的基础。在家庭继替的过程中,随着家庭财富在代际之间的有序传递,子代家庭得以逐步实现现代化的财富积累。